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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震慑企业“擦边”?新修订的商标法明年起施行,加大力度整治“心机商标”乱象

2026/7/1 10:29:32 阅读数:9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新商标法出炉,从严规制心机商标与恶意注册。

6月26日,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商标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商标法共9章87条,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明确商标工作的总体要求,规范商标注册,优化商标授权确权程序,强化商标管理,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心机商标”误导公众、扰乱市场的突出问题,新法补齐制度短板、细化监管规则、加大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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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力度整治“心机商标”乱象

强调从源头上阻断“心机商标”进入市场

新修订的商标法共9章87条,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针对近年来频发的“心机商标”误导公众、扰乱市场的突出问题,新法补齐制度短板、细化监管规则、加大惩处力度。

新法明确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付继存表示,新商标法从三个方面加大了打击力度。

,注重源头治理,对故意申请注册欺骗性标志、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人,新商标法规定了行政责任。

这意味着治理重心不再局限于事后纠错,而是强调从源头上阻断“心机商标”进入市场。第二,填补对误导性使用行为处罚不足的制度空白。

实现了从“禁止注册”向“规范使用”的制度延伸。

第三,完善了公众监督机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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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那些库存的“心机商标”宣告无效

所谓“心机商标”,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欺骗性商标标志。简而言之,就是误导。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就公布了一些“心机商标”典型案例。

比如,“德子土鸡”“山里来的土鸡蛋”,以为鸡蛋来源是山里的土鸡,但其实,“德子土”“山里来的土”是商标;再比如,“多半袋”方便面,消费者看到包装以为是商品的分量多了半袋,而实际上,“多半袋”只是一个商标。

此外,还有类似“树上熟”“”等等,消费者以为是产品的品质、工艺,没想到全都是商标。将用来描述产品特质的词抢注成商标,再结合包装设计引导,让消费者真假难辨。这些心机商标,将迎来法律的规制。

新修订的商标法将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眼下,距离法律正式施行还有半年,这期间对那些“心机商标”的防范、处理该如何进行?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表示,新法将在2027年的1月1日起正式实施,距离到现在还有几个月的时间,这期间对那些“心机商标”的处置并不是无法可依,正好是一个窗口期。

,商标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那些库存的“心机商标”宣告无效,去集中清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

第二,商标权人可以通过这段时间,去抓紧自查自纠,用这种方式进行评估,对那些可能出现问题的一些擦边的商标,应当立即申请注册注销的程序,避免新法出来之后面临着高额的处罚。

第三,新法明确了社会监督的重要性,任何人都有权利向商标管理执法部门去投诉举报。

虽然新法的罚则现在还没有生效,但是举报所依据的法律基础,除了商标法之外,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的其他法律规定,不影响公众监督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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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者将要面临着承担罚款、撤销商标等一系列法律责任

从2023年到2026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驳回127.3万件易误导消费者的“心机商标”申请。

随着新修订的商标法的施行,未来更多的“心机商标”将从源头上被阻断进入市场。

此外,新修订的商标法还填补了对使用误导性商标行为处罚不足的制度空白。

明确,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这样的处罚力度能否震慑住企业打“擦边球”?

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新法对“心机商标”的这些违法行为,其实也是加大了处罚力度。

其中罚则部分,违法经营额的5倍的罚款,其实只是处罚中的一项。

如果商标权人有了违法行为拒不改正,商标管理部门会依法撤销他的商标,同时对违法行为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害,商家还应当承担对消费者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就是退一赔三。如果构成犯罪的话,也可能像涉及虚假广告罪等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可见,对“心机商标”的违法行为绝不是单一的罚款就能解决的,违法者将要面临着承担罚款、撤销商标、民事赔偿、信用联合惩戒在内的一系列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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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心机商标” 保护消费者权益

近年来,从标识“120W”实则并非相应功率的充电器,到声称“手打”实际却是机器生产的挂面,“心机商标”让不少消费者无端“踩坑”。

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驳回127.3万件易误导消费者的“心机商标”申请。

“商标是用来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不能通过故意拼凑或拆解,将其变相当作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管育鹰表示,此次修法突出问题导向,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商标制度、打击滥用权利的行为。

现行商标法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但实践中,这类行为往往发生在商标注册之后的使用环节,行政机关难以及时发现线索,执法存在一定滞后性。

此次修法进一步强化了消费者保护导向。一方面,加大对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新增投诉举报机制,规定对于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负责商标管理工作、商标执法的部门投诉、举报。

“新修订的商标法将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有机结合,既有利于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也有助于从源头提升商标审查质量,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商标进入市场。”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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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恶意注册 规范商标使用

当前,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商标大国。截至2025年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有效注册商标量已达4987.7万件。

与此同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持续高位运行,2023年上半年、2024年上半年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均超20万件。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杜颖指出,近年来,不少热点名称被恶意抢注,“囤积商标”“傍”“蹭热点”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对我国商标品牌发展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此次修法针对“重注册、轻使用”的突出问题作出相关规定,明确将“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纳入不予注册的范围。

同时规定了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具体情形,并明确其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少囤积注册的商标长期闲置,不仅浪费行政资源,更成为恶意维权、扰乱市场秩序的工具。

新修订的商标法强化了商标退出机制,明确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以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

“商标不是‘藏品’而是‘用品’,其价值来源于市场使用过程中积累的商誉,而不是注册证书本身。”马一德说,未来应进一步强化“注册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导向,加强对实际使用情况的审查,压缩单纯依靠囤积注册牟利的空间,让商标资源更多服务于真实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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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代理乱象 强化行业自律

近年来,商标代理市场竞争失序问题突出,商标代理机构参与或协助恶意抢注、囤积倒卖商标等违法行为频发,花样不断翻新,甚至形成灰色产业链。

“商标代理市场的治理难点在于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行业组织管理规范不够健全,如何采取法律手段有效治理这一行业乱象也是此次修法令人关注的议题。”管育鹰说。

对此,新修订的商标法不仅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备案管理,还增加了对商标代理行业组织的定义和职能相关内容。

修改后的法律规定,商标代理行业组织是商标代理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和惩戒规则,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引导会员依法依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会员实行惩戒。

“行业自律作为政府监管的有益补充,能够发挥行业组织的优势和自我管理功能,形成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格局。”杜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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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驰名商标保护 助力企业出海

瑞幸咖啡商标在泰国被抢注,“绍兴花雕酒”“女儿红”商标在日本被抢注……伴随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个别代理机构实施或协助境外恶意抢注的行为,已对我国企业海外布局造成冲击。

新修订的商标法规定,在境外商标注册审查审理或者处理商标案件过程中,需要证明商标在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应当事人请求,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确认。

“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遏制、有一定度的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的现象,同时方便企业的驰名商标在境外遭遇抢注和侵权时,获得驰名商标保护,为企业出海提供制度支持。”杜颖说。

此外,此次修法还进一步规范跨境商标代理行为,对通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办理境外商标事务的行为强化监管,防止恶意抢注、违规代理等问题向境外延伸。

“商标制度保护的是基于真实经营形成的商业信誉,而不是单纯的抢先注册行为。这有助于保护企业长期积累的品牌价值,防止他人恶意搭便车。”马一德说。

专家建议,企业出海过程中仍应坚持“商标先行”策略,在进入海外市场之前尽早进行布局和注册申请,通过法律手段与商业策略相结合的方式,降低海外被抢注风险。编辑丨苏三

本文来源综合

央视新闻、新华视点